出现在门口的是长春,她见是我就拼命的对我使眼色,我心领神会,虽然我现在非常好奇她的狐狸耳朵去了哪里,不过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。
“我回来了。”
沙发上的晶华回头对我酷酷的一招手,说:“回来的真早,还以为你要晚上才回来呢。”
不用说,她的自带圣光自然也没了。
这俩人还挺机灵的,我回头看向贾雨,发现这小子盯着沙发上的晶华看的入神,我不禁替他感到羞耻。
“看够了没,看够了就回去。”我伸手去捂他的眼睛,这家伙现在应该死心了吧,我家啥异常都没有,你白来一趟。没想到这家伙突然往后一甩那头黄毛,自顾自的自我介绍起来。
“两位好,我是斯文的朋友,我叫贾雨,今天能见到两位美丽的小姐真是太幸运了balabala……”
得,看来这货是真的不打算走了。我对长春使个眼色,于是她心领神会,开始叫起“贾哥哥”来。这孙子被甜甜的萝莉音迷的神魂颠倒,把我丢到了一边,被长春牵着鼻子走。我看着自己的好朋友被人如此玩弄,无奈的摇摇头,提起买来的菜就进了厨房,晶华见状很有眼色的站了起来。
“我来帮忙。”
哇噻你这口癖改的真快啊。
我连忙点点头,把她让进厨房。晶华站在我身边,小声对我说道:“这位先生是谁,真是您的朋友?”
我点点头,她沉默了一下,然后释然的说:“原来您跟轻浮的人比较能聊的来啊。”
呵,这误会得有多深,我翻了翻白眼,然后小声问她:“别瞎猜,你看我像轻浮的人嘛,倒是你俩,怎么就演起这一出了,跟我打算的居然一模一样。”
“长春告诉我的,就在听见您两位说话之后。”
我不由得佩服长春,脑袋太好使了。从我们说话开始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,这丫头就捣鼓出我想了一上午想出来的紧急预案,真是千钧一发。
“那你俩身上那些妖里妖气的地方哪儿去了?”
“长春用您父亲的遗物把我们俩的特征暂时都消去了。虽然时间不长,不过我想也能撑个两三个小时吧。”
“还有一个问题。”
“请讲。”
“会做饭吗?”
“……泡面算吗?”
我摇摇头,感觉从昨晚开始我就老是摇头。认识这俩妖怪以后我的人生开始急转直下,现在已经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,作为一个享受着平凡生活的普通男青年,这样实在是过于偏离我的目标。但是当下的任务是抓紧把那货给打发走,随便做顿午饭把这家伙支走再说。只要他不在一切好说,这样想着我加快了做菜的速度。
先把茄子洗净,带皮切滚刀块,过一遍热油捞出来。锅里添油,下姜蒜末花椒爆香,下切好的肉片,甜面酱,酱油,蚝油煸炒,放一点盐,下茄子,加一勺水,咕嘟咕嘟的炖几分钟就是一道简单版的红烧茄子。我把菜盛出来,摆在桌子上,然后递给一直看着我做菜的晶华一双筷子。
“你负责尝味,别吃多了,觉得好吃就说好吃,不好吃就说不好吃,懂不?”
她点点头,然后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茄子放进嘴里,嚼了几下评价道。
“好吃。”
那茄子还是滚烫滚烫的,刚出锅,这是怎么吃下去的……晶华又一次刷新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。
“别吃了!待会大家还得一块吃呢!”吃了两口这货还准备下筷子,我赶忙阻止,“你先忍一忍,他走了我给你做别的好吃的。”
吃货想了想,最终放下了筷子,但是一缕非常毁形象的口水却从嘴边流了出来。我做的菜有那么好吃吗?我都开始有点自己怀疑自己了。
随后我又弄了一个番茄炒蛋,调了凉拌莴笋,都是家常菜。又煮了一点清汤挂面当主食,都盛上桌之后喊客厅里的俩活宝吃午饭。
“吃饭了,别玩了,快去洗手。”
“哇好香!什么菜呀!”贾雨夸张的嗅了嗅空气。
而洗过手后坐在饭桌前的长春看到一桌子偏素的菜,明显是不太高兴,用刀子般的眼神狠狠的剜了我两下,但随后就加入了争抢红烧茄子的行列。我笑了笑,夹了一筷子莴笋,嚼了两下发现自己醋放多了,好酸。
总之无伤大雅。除了那仨货吃相不雅以外也没啥。毕竟午饭点已经过了,就算是一开始装的道貌岸然的贾雨,此刻也不顾形象的抢着茄子。我懒得理他们,就自顾自的吃着莴笋,反正也清淡惯了。
“你小子现在老实了吧,”我放下碗,对着心满意足的贾雨说,“漂亮妹子也看了,饭也吃了,你就回去上课行不?”
贾雨讪讪的看了看我,知道我不高兴了,明白是自己理亏,就非常爽快的说要走。但是临走前他又非得死皮赖脸的要晶华的手机号,气得我把他轰了出去。
“想来以后再来,人家现在脚跟都没站稳,你就别闹腾了。”
贾雨还在笑嘻嘻的跟屋里的俩人挥手道别,真是够烦人的。气得我“咣”的一下把门关上。
“送客!慢走!”
然后我TM真的听到了直升机的螺旋桨声,这家伙原来不是闹着玩的啊!真有钱,这么有钱怎么不直接请我们吃饭呢!我真的是又累又烦,干脆靠着门一屁股坐在地板上,拿手抹了把脸,睁眼就看见那俩人已经恢复原状了。耳朵尾巴,反光体质,一样不少的都回来了。
“我怎么不知道我爸留了这么方便的东西,”我直接开门见山的说,“要是早能用的话不就没这么多麻烦了么。”
长春当然明白我是什么意思,只见她一边撕开我买的瓜子包装袋,一边很不高兴的说:“哪有这么好的事儿,你老爹留的散灵石是一次性的。撑个两三个小时就失效了。就这一个还是我翻了好几个橱子找出来的呢。”
“那就没啥办法能一劳永逸吗?不然你们还体验什么人间生活,根本就出不去门嘛。你们这些大妖怪难道不能自己把这些特征收起来吗?”
“……算了,”长春听了我的话想了想,放下瓜子说道,“也不是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,反正早晚也得教给你。你把你家大门钥匙给我。”
我奇怪她要钥匙干嘛,但还是从裤兜里摸出来抛给她。她仔细看了看,点点头,然后咬破手指在上面滴了一滴血。
“你也滴一滴血。”
我于是也咬破了手指,在上面滴了一滴血。我的血一滴上钥匙,就像水滴在海绵上一样,立刻就消失的无影无踪。而那枚钥匙则在瞬间变得光亮如新。长春把钥匙交回我手里,对我说。
“这把散灵锏可是有年头了,好好保管好,这可是沾了姐的血的宝贝,天下只此一把。”
“这样就好了?”我满腹狐疑,这钥匙除了就像上了层电镀之外,还不就是跟原来一样吗?
“当然不行了,现在这玩意儿才刚开始转化姐的妖力,最快也得明天早上才能弄完。到时候姐再教你怎么用,至于现在,欸?已经撑不住了啊。那你小子在姐我醒之前可要看好我啊。”
“?”就在我发出疑惑的声音之时,沙发上的长春突然就凭空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从空衣服里爬出来的一只小小的六尾红狐,毛皮似火。那狐狸抬头看看四周,然后纵身一跃跳到了我的身上。
“哇!”我发出一声困惑的悲鸣,那狐狸却不为所动,自顾自的趴在了我的肩上开始打盹。我以眼神向晶华示意,但是晶华只是看了一眼,就继续专注于消灭我买来的小蛋糕,“没事,长春姐只是因为妖气被抽干现了原形而已,没有危险。倒是跟她签了血契的您,可得护好她。”
“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是?”我其实也猜得出这是长春的本尊,但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发生的太过突然,我一时反应不过来。只听明白了长春貌似激活了一个什么法宝,副作用就是会保持本尊一直睡到明天早上。但是这个“散灵锏”又是个什么东西?
“啊,散灵锏啊,”晶华思考了一会儿说,“简单说就是能把我们变成正常人的道具,还能在关键时刻救您一命。要用散灵锏就必须签血契,这样才能成为它的主人。之后你会获得部分长春姐的妖气,我们也能通过把多余的妖气转给你,从而变成普通人啦。”
“说白了就是把我变成大型蓄电池了么?”
“蓄电池?那是什么?我知道人间有电视机这些电器,可是我还真没听说过蓄电池。总之您现在只要护好长春姐的妖身就行,更多的东西她醒了肯定会告诉您的。”
“能不能别喊您了,说你不就挺好的吗……”
这说话方式别扭的。总之现在就是得让她在我身上挂到明早是吗?得得,我把钥匙揣进裤兜,磕起长春开的那包瓜子。晶华继续吃着小点心,桌上到处是空包装袋。我摸着裤兜里的钥匙,心里在想父亲当年是不是也被这些突如其来的事件搞的焦头烂额。可是已经模糊的记忆记不清更远的事,只是记得他那张年轻的脸上总是挂着温和的微笑。
如今我也走上了父亲当年的人生轨迹吗?我坐在沙发上盯着屏幕,手里捏着的钥匙已经失却了原来的温度,变得温热,就像某人的手一样。然而这又能让我想起谁的手呢?没有答案。
时间就在晶华“咔嚓咔嚓”的咀嚼声和电视剧无聊的对白里,偷偷流向不知所措的明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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